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中明确规定: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,或者未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、考核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特种安全员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;拒不改正的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执行。
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,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,提升安全总监、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,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。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于2024年5月30-31日在海口市金银龙酒店举办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、安全员培训班。
此次培训班有32家单位,共计111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积极参与,共同研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。培训班授课老师结合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实际案例,对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。深入浅出地讲解了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,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建议。同时,还讲解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、管理人员职责、安全防控清单、工作机制和注意事项等重要内容,演示了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地操作,并对学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。为巩固培训效果,培训班现场还举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的书面测试,并对测试合格的学员颁发证书。
通过此次培训,有效增强了特种设备安全总监、安全员的安全意识,提升了企业发现隐患问题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,强化了安全总监、安全员的责任落实,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,树牢安全底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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